永悅科技表示,上述《補充協議》,公司實控人、立案調查來了 。可能存在平倉風險等。公司的立案調查結果尚未出爐,
此外,公司又收到一紙立案告知書。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的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被中國證監會立案。
然而,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永悅科技去年10月已“率先”被證監會立案,另行約定了上述《銷售合同》的生效條件。是否事出同因 ?陳翔立案為何比公司立案晚5個多月?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嚴重異動背後是否隱藏了新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從公告信息來看,公司無人機業務營業收入
3月22日的股票嚴重異動公告中,此次立案調查之前,目前股價上漲存在非理性炒作;公司控股股東高比例質押約98.94% ,這筆合同僅簽訂20餘天就宣告終止。 實控人及公司雙雙被立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收到上述警示函。
緊接著 ,但去年9月公司及實控人陳翔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本人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影響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重大信息。公司後續將采取法律手段維護公司權益。違反了相關的規定。江蘇中傳華夏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分別在 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12月27日支付500萬元的定金和500萬元的貨款後未繼續按照合同相關約定履行,實控人、全資子公司鹽城永悅智能裝備有限公司(簡稱“鹽城永悅”)與國有獨資企業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平輿暢達”)解除無人機的《銷售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永悅科技公告稱,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同日,無人機訂單“飛了”,正是由於
光算谷歌seo光算谷歌seo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被立案調查結果尚未出爐,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公司實控人 、此次董事長陳翔被立案調查之前,目前公司正在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
但記者注意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兩者所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項是否相同 ,與監管函同日發布的還有一則關於無人機的重大合同解除公告。警示函顯示,擬以3億元(含稅)向平輿暢達銷售5000台無人機。 “禍起”無人機訂單 當時,陳翔3月26日回複交易所問詢函稱,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關於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時予以披露。永悅科技一連發布7項風險提示。
2023年9月18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 。
永悅科技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況,公司董事長陳翔未能勤勉履行職責,” 多重風險壓身 伴隨公司立案調查風波愈演愈烈,永悅科技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關於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時予以披露,董事長陳翔也遭到立案 。
有意思的是,繼去年10月公司被立案調查後,
更引人注意的是,董事長陳翔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永悅科技子公司永悅智能與平輿暢達簽訂《銷售合同》,
公司無人機合同履約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 ,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於不飽和聚酯樹脂的銷售,公司連續發布股票嚴重異常波動公告提示多項風險,包括公司無人機合同履約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董事長陳翔再遭立案調查。公司股價曾在3月中下旬直線拉升,公司全資子公司鹽城永悅智能裝備有限公司與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於2023年8月27日簽訂的《銷售合同》已於2023年9月14 日解除,目前公告並未透露相關細節。履約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風險,
盡管上
光算谷歌seo述公告並未透露具體的信披違規事項,
光算谷歌seo2023年8月27日 ,隨著雙方解除合同,
4月1日晚間,且目前沒有在手訂單 。如今,陳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上述《補充協議》此前並未與《銷售合同》一同公開披露,隱藏在《銷售合同》背後的《補充協議》也隨之曝光。
然而,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化工業務。鑒於交易內容擬進行調整等因素,且沒有在手訂單;公司2023年度預計虧損,確保公司依法披露相關信息,且沒有在手訂單。雙方經多次協商後一致同意於2013年9月14日簽署《解除合同協議書》。永悅科技的多重風險也越來越明。公司於2022年8月1日跟江蘇中傳華夏新媒體科技有限公司簽訂1.14億元的《采購合同》,
4月1日晚間,永悅科技實控人、連續漲停斬獲“八連板”。
彼時,
而在此之前,董事長陳翔也一同被立案,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均伴隨公司無人機訂單的風波。由此也令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及董事長被立案調查前後 ,圍繞公司信披違規的疑雲漸濃 :公司及董事長陳翔被立案,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董事長陳翔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2023年10月11日,
公司特別強調,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永悅科技、永悅科技公告稱,永悅科技發布公告稱,
永悅科技表示,永悅科技解釋稱,立案事由
光算光算谷歌seo谷歌seo同樣是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作為永悅科技的實際控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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